-
四、命运多舛的齐国公主姐妹花:宣姜与文姜
公元前7世纪初,齐鲁大地上,有一对超凡脱俗的姐妹花,她们是齐国国君齐僖公的女儿。她们在历史上都没有留下真正的名字。当然,她们姓姜。姐姐嫁给了卫宣公,被称为宣姜,妹妹被称为文姜,嫁给了鲁恒公。这对姐妹的人生悲剧,就是从她们的婚姻开始的。而她们的婚姻悲剧,又影响着公元前7世纪初的东周历史。
1、姐姐宣姜:故事的开头,是公主和太子的故事
公元前718年,年方15岁的宣姜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夏天,卫国派来了使者,为太子向宣姜公主求婚。卫国太子姬及这年不过十六七岁,他的俊美儒雅,也是诸国间有名的。齐僖公当然立刻就答应了这桩十全十美的婚事。
可惜,卫国为太子求婚的使臣不厚道。回到国内,这个家伙就立即向国君卫宣公禀报:公主简直比花儿还诱人,主公啊,这样的绝色美女,你老人家不如自己摘了吧。老色鬼一听,口水直流,君臣两个一番密商,把骗亲的计划整得妥妥贴贴。期待迎娶心上人的太子被派出使宋国,老头儿赶紧在淇水河边修了一座行宫,名为“新台”。 小公主盖着盖头,糊里糊涂地和老东西行了婚礼。直到进入洞房,宣姜才发现,当初来相亲的俏郎君变成了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儿。在别人的地盘上,她能怎么办呢?
《诗经 新台》中,将这出乱伦悲剧如实地记载了下来。 就这样,15岁的公主成了意中人的后妈。对于齐僖公来说,当然消息是让他愤怒了一阵子的。不过他毕竟是条政治老狐狸,女儿提前当上了王后,对自己的好处更是大大地,所以他也是笑纳了这个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女婿。 但是,可怜的公主和太子呢?
老色鬼在自己的后宫里,挑了几个女人,送去给儿子,将其中的一个指定为太子妃。太子失去了一见钟情的意中人,娶进门的是老爹姬晋玩厌了的侍妾。你如果是一个男人,你会怎样? 根据史书上记载,从此以后,姬及经常发呆,木讷无语。
而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她即使被强暴,都会怀孕生子。宣姜很快就生下了两个儿子:姬寿与姬朔。真正的悲剧,就要在从前的情人间发生了。女人可以不爱男人,却不可以不爱儿女。而这两个血肉相连的儿子,更是宣姜全部的寄托和希望。15年过去了,宣姜的儿子都长大了。老色鬼也是真的老了。看着衰老的卫宣公,宣姜无时无刻不在为老头死后,自己和孩子们的前途担忧。慢慢的,她心中对那个少年身影温柔的记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惧。
宣姜的长子姬寿,是一个清秀善良的少年,可是他的弟弟姬朔,却不是一个什么好货色。终于有一天,姬朔向母亲告密,说大哥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夺妻之恨,甚至还发誓在继位之后,要将他母子铲除干净。没有哪个母亲不相信儿子的。宣姜大惊失色,带着姬朔去找老头丈夫,希望能够救得儿子一命。 老头根本不觉得,这件事的祸根在自己身上,他把姬及的生母喊来,痛骂她教子无方。姬及的母亲夷姜,就在这天夜里自缢了。
接下来,老色鬼要斩草除根了。宣姜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她根本不愿意有谁死去,更不愿意死去的是姬及。 然而,宣姜的哀求已经起不了作用了,姬朔告的这一状,对老色鬼的影响更大:他已经老了,害怕自己会死在正值盛年的长子手里。
卫宣公派姬及出使齐国,并让太子使用一面特别的旌旗。派杀手在路上准备暗杀。宣姜得知了这个消息,连忙让自己的儿子姬寿去给大哥送信。可是姬及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亲爹,能对自己痛下杀手,坚持要出发。姬寿决心为弟弟赎罪,在送行宴上,他将姬及灌醉,自己代替他出发了。 杀手不分青红皂白,将姬寿杀死。姬及醒来,终于明白事实真相,连忙去追赶弟弟。他赶到的时候,姬寿已经倒在血泊里。姬及痛骂杀手,叹道:“误矣!”醒过神来的杀手一不作二不休,把他也乱刀砍死。宣姜闻听消息,顿时昏死过去。《诗经 二子乘舟》中,记载着宣姜对姬及和姬寿的思念。死而复苏的宣姜,从此也象当年的姬及一样,面无表情,木讷无语。
在整个事件中,唯一的胜利者就是姬朔。这小子躲在暗处,狂笑不已:杀手们真是了不起啊,一下子铲除了我两个对手!老色鬼不久一命呜呼。姬朔继位,是为卫惠公。
卫国的贵族们不能接受这个坏蛋当王,发动了政变,姬朔被赶到了姥姥家。由于宣姜对这个儿子的所做所为指责痛恨,临走的时候,他压根就忘了他的母亲。宣姜落在了卫国左公子的手里。 她没有勇气自杀,便请求左公子杀了她。但是卫国的贵族们并不想得罪齐国,饶了她。齐国此时的国君是宣姜的哥哥襄公。
齐襄公想出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好办法:让死去的卫太子姬及的同母弟弟——公子顽,迎娶宣姜,以完哥哥的心愿。安慰亡灵,巩固两国交好。被灌醉的宣姜,被强行关进了新房。到这个时候,宣姜已经只能算是一具躯壳、一架机器而已。 后来她又生了三男二女: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她的所有子女和她的所有丈夫之间,互相该如何称呼?这是具有东周特色的人类学考题。
宣姜死于何年,没有记载。
2、妹妹齐文姜: 忠贞、乱伦和政治,故事的结尾,有点意外下面这位公主的经历就更加考验读者的思辩能力和亲属关系学功底了。
文姜是宣姜的妹妹。她的美貌,比姐姐毫不逊色,而她的婚姻生活,在当时引起的轰动效应,比姐姐还有过之。当时的齐国,已是春秋强国之一。而强大的齐国,又有两个貌若天仙的王女,自然是诸国求婚的好对象。宣姜许嫁卫国世子(又名急子),文姜则许嫁郑国世子姬忽。然而和姐姐被骗嫁急子之父灵公相似的是,郑国世子却因为“齐大非偶”的流言,而单方面解除了婚约。 文姜从小就自负美貌,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男人抛弃。不免伤情悲春。在这种心境之下,不知是一个怎样的情形,她居然转而和自己的亲哥哥姜诸儿之间,发生了男女私情。
纸总是包不住火,这桩风流事很快就传到了父亲齐僖公的耳朵里。这消息令齐僖公面无人色,只得匆匆为儿女另觅婚姻,将他们拆开。正在此时,鲁桓公派人前来求亲。这个正中齐僖公的下怀,立即满口应允,为了防闲,还一反兄弟送嫁的惯例,决定亲自将女儿送往鲁国成亲。
然而深陷畸情的男女,岂是老父一双眼睛能看得过来的?就在出嫁的前夕,姜诸儿与文姜虽然无法见面,却依旧以诗传情。姜诸儿写道:“桃树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直,吁嗟复吁嗟!” 齐姜比诸儿还要直接,答曰:“桃树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证无来者?叮咛兮复叮咛!”
不过,叮咛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良辰吉日已到,文姜被如期送往鲁国,成为鲁桓公的夫人了。目送心爱的妹妹远嫁他乡,姜诸儿恋恋不舍。
民间流传的《诗经 南山》讥讽这桩既不善始,又不善终的婚姻,以及缺乏理智的姜诸儿兄妹:
南山崔崔,雄狐綏綏。魯道有蕩,齊子由歸。既曰歸止,曷又懷止?
葛屨五兩,冠緌雙止。魯道有蕩,齊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從止?
藝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極止?
南山高巍啊,雄狐在那里徘徊。去往鲁国的道路是如此平坦,齐王的女儿从这里出嫁。既然她已经嫁了,你为什么还想要她回来?
葛麻鞋成对,帽带成双,去往鲁国的道路如此平坦,齐王女顺着这条路前往鲁国。已经是出发去了,你为什么又要跟着不放?
麻该怎么种?在田地里横直成行。娶妻怎么做?必须要禀告父母。既然已经禀明了父母,好事怎么会变得如此糟糕?
柴该怎么劈?没有斧头是不行的。娶妻怎么做?没有媒人是不行的。可是既然已经依着规矩成了婚,怎么会坏到这种地步?作为父亲,齐僖公对自己两个不争气的女儿又羞又恼。在终于将文姜嫁出之后,他拒绝宣姜与文姜的归省,即不让她们回娘家。这个决定,用在文姜身上倒还有些道理,但是用在宣姜身上,就是太不公平了——白天还是万千宠爱的公主,晚上就被无耻老头强暴,无辜的少女眼泪还没抹去,却成了家族的羞耻——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当爹的怕女儿回了娘家就拒绝回卫国,给自己惹来麻烦。
无法归省,就不可能与姜诸儿再继前缘。齐文姜只得安心做她的国君夫人。她为鲁桓公生下了两个儿子:姬同与姬季友。生育有功,美貌非凡,娘家又实力超群,文姜在丈夫鲁桓公面前,真是地位稳固,没有办不到的事。
鲁桓公十四年,碍事的齐僖公终于一命归西,姜诸儿当上了齐国的国君襄公。文姜理所当然地随着浩大的仪仗,前往阔别十八年的故乡齐国贺喜。一直对文姜念念不忘的齐襄公听说妹妹夫妇返国,心花怒放,给予最高规格的待遇:亲自到边境迎接鲁桓公及夫人齐文姜。十八年未见,姜诸儿已为国君,举手投足间满是男人的威严英武,而齐文姜则已是风情万种的成熟美妇。如此的兄妹重逢,两人都是心荡神摇。 一番眉目传情之后,心领神会的齐襄公借口后宫的妃嫔们想与小姑见面,将文姜迎进了自己的后宫。此时的齐宫,早已没有了妨碍好事的齐僖公,襄公的妃妾们也不敢逆君王的心意。终于得偿夙愿的诸儿文姜,逐在王宫里双宿双飞,抵死缠绵了。
鲁桓公独个人被丢在驿馆里,孤枕冷衾,想着从前老丈人隐晦的提醒,耳边又不时传来风言风语,心情恶劣,饱受煎熬。当心满意足的文姜再次出现的时候,早已按捺不住心头怒火的鲁桓公迎面一个耳光掴去,痛斥姜氏兄妹乱伦的禽兽行径,下令立即启程返国,回去再跟文姜算帐。文姜大惊,将鲁桓公声言报复的说话通过侍丛传给奸夫兼兄长的齐襄公,要求他维护自己的平安。
齐襄公团团乱转之后,顿起杀机。他下令在临淄的牛山设下筵席,借口请妹夫饮宴出游,将鲁桓公哄了出来。人在他乡,鲁桓公无奈,强忍着怒火出了门。在这场宴席上,鲁桓公被齐国的臣工们灌得酩酊大醉。 回去的路上,与桓公同车的公子彭生奉襄公之命下了手。桓公被弑于车内。可叹桓公,本是年青有为的一国之君,现在不但被妻子背叛,还被奸夫杀害。得知消息的鲁国留守大臣,悲痛无比,在扶立世子姬同继位为庄公之后,便前往齐国迎回桓公的灵柩,并要求追查国君猝死的原因,要求齐国给一个交代。追查的结果当然是明摆着的:刚刚还在邀功请赏的彭生,转眼就成了齐襄公的刀下鬼替罪羊。 彭生被主君出卖,不禁怒火中烧。既是将死之人了,当然没有什么顾忌,在大殿上当众喊冤,痛骂齐襄公与文姜乱伦,以至弑夫,现在又嫁祸他人。齐襄公捂着耳朵,连连挥手,武士便将彭生推搡了出去。临刑之时,彭生发下誓言,死后定为厉鬼,向齐襄公追魂索命。
姜氏兄妹料理完鲁桓公的丧事,将这件事勉强支撑过去,便迫不及待地开始享受起二人世界来。
《诗经 载驱》曰:“载驱薄薄,蕈弗朱鞹,鲁道有荡,齐子发夕。四骊济济,垂辔弥弥,鲁道有荡,齐子其弟。文水滔滔,行人儷儷,鲁道有荡,齐子遨游。”四匹骏马拉着轻车,外饰豪华铺陈柔软,文姜与兄长襄公共乘一车,那前往鲁国的平坦道路他们看不到,过路人的眼光他们也看不到,只顾在车中寻欢作乐,乘着车四处游玩。
文姜的儿子鲁庄公吃不消各方非议,派遣臣工到齐国来,接母亲回鲁国去为父亲守寡。文姜拗不过公理,只得恋恋不舍地登上马车。当辘辘的车轮行驶到齐鲁之间的禚地时,文姜停住了脚步,不愿再向前行,对鲁国的大臣说:“此地不齐不鲁,正是我的家呀。” 鲁庄公身为人子,只得默许了她的选择,在祝邱建了一座宫殿,让母亲住在那里。
姜诸儿听说妹妹长住禚地,心领神会,也在附近的阜盖了一座宫室,作为自己出猎的行宫。此后,姜诸儿频频“行猎”,目的地当然都是禚地了。这对漏网之鱼,在禚地逍遥法外,快活无比。姜诸儿此时后宫空虚,有名份的女人不过侧室连妃一人。和妹妹的风流韵事也惹来诸多非议。于是他决定向周王室请婚,求娶周庄王的妹妹。按照礼制,“王姬”的婚礼是要由公侯来主持的。于是这桩任务落在了同样姓姬的鲁庄公头上。鲁庄公的身份在婚礼上实在是很困窘的:姜诸儿是他的舅父,也是他的杀父仇人,更是他母亲的奸夫。这位主婚人就在这种难堪的场面中,为齐襄公主持了这场婚礼。更是成为诸侯之间的笑料。然而政治一向与情理没有什么关系。不久,齐襄公邀鲁伐卫,也就是两舅甥相约,到妹妹兼姨妈宣姜出嫁的国家打了一架。为了赢得鲁庄公的认可,齐襄公将战后所获的战利赢得鲁庄公的认可,齐襄公将战后所获的战利品,全部送给了这位“假子”。
珠光宝气眩了庄公之目,年方弱冠的鲁庄公顿时对这位舅父大生好感,杀父之仇全抛到了脑后。不久,王姬为齐襄公生下了一个女儿。文姜按捺住满腹醋意,不顾年龄悬殊,将尚在襁褓中的外甥女许配给了自己已经十九岁的儿子鲁庄公。还说,为了亲近母亲的家族,就是等这婴儿二十年又有何妨。鲁庄公早已被母亲降服,齐襄公更不敢违抗妹妹的意志。姻缘就此缔定。
齐襄公的正妻王姬得知丈夫与小姑之间的乱伦关系,大受刺激,更难堪于寂寞孤独,不久死去。襄公也不再复立正妻。此事再次成为诸国间的话柄。
5年又过去了。齐国发生了内乱,大夫连称及管至父勾结,更以立正夫人的承诺,与齐襄公侧妃连妃内外勾通,将出游归来的齐襄公杀死。还有一种传说,说齐襄公在那日出游归来的途中,看见当年被他杀之替罪的公子彭生化成一只野猪,立在出巡的车前,说齐襄公死期已到,他前来索命。齐襄公惊吓生疾,叛军当夜轻而易举就取了他的性命。
齐襄公一命呜呼,文姜自然不能再在禚地生活下去。于是她终于回到了鲁国。归国后,文姜专心帮助儿子鲁庄公料理家务,处理政事。这时人们才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荡妇淫娃,在处理政务方面,她有着敏锐的直觉与左右逢源的手段。在政治军事方面都有着非同寻常的天赋。不久她就掌握了鲁国的政治权柄,并将从前的潺弱鲁国建设成经济军事双方面的富强国家,在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中,屡屡得胜。 当齐襄公的女儿终于成年以后,齐文姜还如愿以偿地为儿子举行了婚礼,将甥女迎娶为儿媳。
齐文姜在美色与聪慧双方面的成就,令诸侯不得不刮目相看。因此,郑国的臣民,都认为自己的世子姬忽当年无故与文姜退婚,乃是愚蠢之举。并在《诗经》中毫不掩饰地赞美文姜的美貌与才华,认为若非当初婚约被毁的话,她本应是内助贤德的美女,为此感叹备至。(当然,《郑风》就此被后世卫道士斥为“淫诗”。)附:郑风 有女同车
书名:诗经 作者:不详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有位姑娘和我在一辆车上,脸儿好像木槿花开放。跑啊跑啊似在飞行,身佩着美玉晶莹闪亮。姜家大姐不寻常,真正美丽又漂亮。
有位姑娘与我一路同行,脸儿像木槿花水灵灵。跑啊跑啊似在飞翔,身上的玉佩叮当响不停。姜家大姐真多情,美好品德我常记心径。
-
我们现在一般喜欢把小姑娘称为“小公主”以示珍贵和可爱,大约是受了“白雪公主”之类的童话的影响吧。 不过上网搜了一通,了解到中国历史上众多真实存在的公主们的遭遇之后,我开始质疑“公主”这个title是否意味着幸福。
一、“公主”的来历
在古代,周天子的女儿被称作“王姬”。作为天子的爱女,王姬们有一项特殊的待遇,她们的婚礼,要由“公侯主持”。“公主”便是这一项礼仪的简称。 到秦汉时,“公主”的称号系统逐渐形成并成熟;皇族女性所得的封号,以字数多少来定高低:“公主”是指皇帝的女儿,“长公主”则是皇帝的姐妹、皇帝的姑妈们当然就被称为“大长公主”。 王莽的新朝,把“公主”的称呼改为“室主”。宋朝的时候,曾经恢复周朝的古制,把“公主”改称为“王姬”、“帝姬”。等到宋高宗建立南宋时,他恢复了“公主”的旧称。 元代,皇帝的女儿、各亲王郡王的女儿、只要跟皇族搭上了界的,都统统称为“公主”可也,公主遂泛滥成灾。 最复杂的公主职称恐怕是在清朝,同是皇帝的女儿,因为生她的妈地位有高低,所以同为帝女,称呼便有了不同:皇后的女儿是“固伦公主”,等于亲王;妃嫔的女儿称“和硕公主”,等于郡王。
二、最早的表率型公主:娥皇与女英
尧帝伊放勋的一对女儿:伊娥皇伊女英,是一对不折不扣的公主。她们有一个共同的丈夫,就是舜帝姚重华。 当然,在她们生活的公元前两千二百多年时,还没有“公主”这个称呼。
但是,为什么两位尊贵的公主却会同时嫁给同一个男人呢? 那是因为,当时的氏族社会时期有一种婚俗,娶妻的男人有一种选择权,在岳父母同意的情形下,可以决定是否要将妻子家中无夫或待嫁的姐妹们,也一起娶回去。这种制度,在周朝时正式成为一种贵族特有的礼制,写入礼法中,被称为“媵制”。《礼仪 婚礼》中明确地写着:“嫁女必以侄娣从,谓之媵”。充当“媵”的女子,基本上都是男人正式妻子的亲姐妹或堂表姐妹们。“媵”的身份,比妾自然要高得多,但是也低于丈夫的正式妻子,从属于正妻。后人据此推测,尧帝嫁女时,就使用了这种媵制。一般认为,正式出嫁的应该是姐姐娥皇,妹妹女英则是姐姐的媵。
舜帝姚重华,应该是爱上了这对姐妹的,因为与伊部族的联姻,是舜父不同意的事情。而舜在这种情形下,采用了“不告而娶”的办法,这应该是他爱恋的一种表达方式。尧帝与舜帝都是中国上古史中,具有美德与智慧的统治者,被后世的人们视为典范。托了父亲与丈夫的名声,娥皇女英也成为中国古代女子最早的表率。
相夫教子几十年后,她们跟随着丈夫,一起踏上了“南巡”的路途(其实,是有可能遭禹流放了……)。走到湖南苍梧山的时候,已经老迈的舜帝一病不起,去世了。娥皇女英姐妹,面对奔流的湘江,痛哭失声。流水远逝,正象她们的丈夫一去不返,不能复生。芦蒿无边,江雾苍茫,更添哀伤。 无力北返、伤痛难禁,娥皇女英在痛哭之后,投湘江自尽了。据说,她们的眼泪滴在湘江边的竹子上,泪痕不褪,点点成斑。她们死后,人们将她们奉为湘江的女神,依生前身份的不同,娥皇被封为“湘君”,女英则为“湘夫人”。湘江边沾着她们泪痕的斑竹,因此被称为“湘妃竹”。
(另,《竹书纪年》有不同见解。此处略过。)
三、美貌而荒淫的祸水型公主:夏姬历史名人班超的孙媳妇、东汉八任顺帝刘保的姑妈、清河王刘庆的女儿——阴城公主,骄傲荒淫,离经叛道。柏杨先生说她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疯狂的女性:她的淫荡不见得居于第一位,但她的疯狂可是留下了破天荒的记录。这位仗着娘家人有权有势身为人妻的公主,根本没有把丈夫放到眼里,情夫如云、姘头似雨。最那什么的是,她还把野男人叫到家里,跟野男人上演古代版艳照门,只不过奉命充当摄像机的是她的丈夫,按照公主的旨意,必须跪在那里,目不转睛……。是可忍,孰不可忍?该丈夫名叫班始,爷爷和父亲都是出使西域的名将,终于,公元130年的某一天,大丈夫积压在胸中的长期愤懑终于爆发,当场奋起将阴城公主诛杀了。当然,公主的娘家不是吃素的,他们不仅把班始给腰斩了,连班始的兄弟姐妹也一起砍了。
其实在阴城公主之前,历史上还有众多荒淫无度的公主。下面就说一个典型的(注:摘自网络,有删改)。
春秋时期,公元前七世纪,即约在640年前后,在郑穆公的后宫里,一个女婴出生了。后来她被称为夏姬。因为成年后,她生了一个儿子叫夏徵舒。 夏姬无疑是一个美得无可比拟的女子。如果换在现代社会,她应该可以当之无愧地成为“大众情人”,而且老少通杀。哎,真是通杀啊,因为凡是跟她有过关系的男子,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死于非命,就是祸及家族,甚至亡国。早死还算是命最好的。夏姬可能并不是郑穆公宠妃所生的女儿,因为美艳不可方物的她长大以后,居然只是被许配给小小陈国的一位大夫御叔为妻而已。 ——当然,还有一种原因:她犯了跟齐文姜一样的毛病,跟自己的亲哥哥公子蛮勾搭上了,结果公子蛮没两年就死啦……
独生子十来岁的时候,御叔病死了。成为寡妇的夏姬居住在一个叫株林的地方。陈灵公刚刚即位,便打起了这位成熟美艳寡妇的主意。还让她的儿子夏徵舒继承了父亲的大夫职位。打夏姬主意的男人当然不止陈灵公一人。被夏姬选中的男人还有两位朝中的贵族大臣,一个叫公孙宁,一个叫仪行父。 也不知道夏姬是如何居中调停的,最后,这三个男人居然能够和平共处,每当夏徵舒外出,他们仨就轮流跑去跟夏姬幽会。夏姬倒也一碗水端平,连自己的内衣,都一人送了一件 。君臣三人,穿着同一个情妇送的内衣去上朝。但是,他们议的不是政,而是共同的情人夏姬。这三个男人,居然不顾满朝文武的侧目,公开讨论夏姬的风情万种,并兴高采烈地赞不绝口。
大臣泄治是朝中的正人君子,终于听不下去了,当场制止了这番对话,并对陈灵公加以劝谏。陈灵公对败兴的泄治衔恨在心,暗地里纵容孔宁、仪行父,让他们杀害了泄治。大臣们噤若寒蝉。三个奸夫于是没了忌惮,干脆公开在夏家摆下酒宴,与夏姬饮酒作乐。 三杯下肚,本来就没多少脑子的三个家伙,更是满口胡柴。居然当着夏徵舒的面,说他是他们共同的儿子,并议论起他的相貌,到底象谁更多一点。
夏徵舒本来就对母亲的行为隐怒在心,这时又遭如此羞辱,更是怒火中烧。气头上的人是不会想前顾后的。于是,夏徵舒找来家中的武士射手,埋伏在路边,当三个奸夫找完乐子出门的时候,射手便箭下如雨。陈灵公当场毙命,公孙宁和仪行父得以脱逃性命。这时是公元前599年,正是楚庄王想要称霸诸国的时候。公孙宁与仪行父逃到楚国,向楚庄王控告夏徵舒的“弑乱”行为。楚庄王闻讯大喜,一喜正好可以攻城掠地、扬名立万,二喜可以一窥夏姬的美色。于是立即以此为借口,出兵讨伐陈国。小小的陈国自然不是强大的楚国对手,更何况陈灵公虽然是无耻之徒,总归还是国君。夏徵舒弑君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兵败如山倒,夏徵舒死于乱兵之中。楚庄王如愿以偿地灭了陈国,临走,还没忘了夏姬,将她带回了楚国。
夏姬的美色,令楚庄王神魂颠倒——咦,楚国可是个出美女的地界,已经生育过的夏姬,这时至少应该已是四十多岁的妇人了吧,居然能把见惯美色的楚庄王迷得七颠八倒,那定是不同凡响。 被夏姬迷住的不止是楚庄王,还有朝中重臣子反。两君臣为了争夺夏姬,争闹不休。楚国有一位大臣,封为申公,名巫臣(注意这个家伙)。这时他出来劝架了,说:“这个女人可是不祥的人啊,丈夫早死,情夫、儿子又死于非命,更拖累陈国灭亡。世上这么多美丽的女子,何必娶她呢?还是不要娶她的好。”——“杀御叔,弑灵公,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天下多美妇人,何必取是?” 楚庄王和子反都是很相信这种吉凶说法的,于是不得不悻悻然地打消这个想头。
但是夏姬毕竟是郑国的公主,总得给她安排个出路。刚好,有个老贵族连尹襄老死了妻子,于是楚庄王将夏姬许配给了他。嘿,连尹襄老的飞来艳福还没享到两年,就在公元前597年的一场战役中被晋军一箭射中,丧了性命。 连尹襄老战死,不甘寂寞的夏姬很快就跟后夫已经成年的儿子黑腰私通上了。 楚国人对夏姬“不祥”“淫乱”的名声十分反感,楚王不得不将她送回郑国娘家去。夏姬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大概也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日子,猜想身为郑国国君的姐姐,又有如此经历的她虽然无法再嫁,但应该还是大有与男人勾搭不清的这个可能的。一眨眼,十四年光阴过去了。 夏姬相对安宁地在郑国呆了十四年之后,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的楚国巫臣(见上文)趁着一次出使的机会绕道郑国,说自己是奉楚王之命,向夏姬求婚,前来迎娶她的。郑国君自然连声答应。于是,巫臣终于一偿夙愿,将夏姬拐到了齐国,并很快将家人接了出来,再一起逃到晋国去。
楚王和子反这时才明白过来,自己上了巫臣的大当。这小子当年劝架的时候,就没安着好心。欲火烧心的子反,对巫臣的报复是可怖的。他将巫臣留在楚国的亲友一律灭族。而曾经与继母颠鸾倒凤的黑腰,也付出了身首异处的代价。巫臣的报复则是培植吴王国的作战能力,使之成为楚国的大敌。楚国从此陷入与吴王国无止境的战役中。
另一种说法是:连尹襄老在娶夏姬之后,死在对晋作战中,夏姬便跟庶子黑腰私通。此事被早已安下心的巫臣打听明白后,便以此向夏姬要胁,当然也利诱:承诺将襄老的遗体从晋国弄回来安葬;还许诺要娶夏姬为正妻。 于是夏姬随巫臣私奔往齐,再投靠敌对的晋国。 子反与楚王这才发觉上了大当,逐将巫臣留在楚国的家族诛灭尽净。巫臣再行报复。
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夏姬都周旋在诸多男人中间,而且似乎魅力始终不减。 围绕着她,亡国、灭族、身死……一系列的事情周而复始地发生,而男人们始终前赴后继,无怨无悔。美丽的容颜,真有倾城倾国的威力。
民间对夏姬奇特的身世,以及她的男人们的遭遇啧啧称奇,于是村野怪谈层出不穷,野史中甚至还说,夏姬未嫁时,便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降下一位“素女”,向她传授“采阳补阴”之术。所以,夏姬才能青春长驻,姿容不衰,而她的男人们,却势必没有好下场。成为采补的“药渣”。且不说“采补”的歪理邪说是否成立,光是考究年代,就足以证明这一点:《素女经》是战国时期的著作,直到两汉年间才真正完成,而且观点在后世中不断被修改。与春秋年间的夏姬能有什么关系?
因此,夏姬可谓千古奇女子。而那些男人,只好说是命该如此。(未完。下期讲苦命的齐国公主。)
-
令人惊骇的人吃人的历史故事
——我们是食人族吗?
断断续续地看史书,几乎每次记载到天灾或战乱的时候,史书上总会出现吃人肉的记载。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市上出售。后来我查了一下资料,发现历史上吃人肉的原因除了“充饥”,还有其他几种。以下整理出若干小标题。
1、人肉市场
战争时期,由于粮食短缺,老百姓之间人吃人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一直到文明社会,都不乏此类记载。以下仅举几例。
公元887年秋,扬州有无数居民被饿死。当城里粮尽时,“饥民相杀而食,其夫妇、父子自相牵,就屠卖之,屠者刲剔如羊豕”。人像猪羊一样被屠夫切了在市场上卖钱营利,其景象虽比人间地狱亦有不及。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百姓和官兵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市场,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叙述了中国西北(陕西省)饥馑和食人行为的情形。人肉在市场上公开出售,这一地区的人们以人肉为消费品是常见的事,因而等于正式认可这种减缓食品短缺的非人道交易。
……
2、捕活人用做人肉军粮
历史上有不少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
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英猛异常。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哪有超过人肉的,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
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市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五代时的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次。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部分缺粮的官军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类似的记载还有很多。
3、用以表示赏罚的吃人肉政治
在中国古代食人行为常与惩罚罪行有关。罪犯被公开处死后,他们的尸体要示众,并被分食。
《史记·殷本纪》记载,殷商王朝的末代帝王子受辛任用九侯、鄂侯、姬昌做辅助天子,掌握军政大权的三公。九侯有一个美丽的女儿,他把她送给了子受辛。九侯的女儿不善于承仰颜色,子受辛就把她们父女杀了,并剁成肉酱。鄂侯据理力争,也被斩杀以后熏成肉干。姬昌听到消息,叹了一口气,于是子受辛又把姬昌逮捕,囚禁在羑里(河南汤阴)。子受辛还把他的儿子姬考处决,做成肉羹给姬昌吃,姬昌为了表示对子受辛忠诚,只好吃掉。前者是惩罚,而后者是一种忠诚的表现。
用食人来表示忠诚的最好例子是乐羊。战国时代,魏王国的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在中山国为人质。中山国国君将乐羊的儿子活活煮死,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知道羹是什么做的,但他还是喝了下去。这一行为受到魏国人的广泛赞扬,因为他们的将军把对于国家的责任置于作为父亲的义务之上。
对于反叛者、拒不归降者或威胁其权威者,历代统治者是毫不手软的,因为这一类的惩罚既有惩处之意,又含有警告他人的震慑作用。在很多场合下,封建统治者利用食人作为压制反对派、加强或稳定其政权基础的一种有效武器。
在中国古代叛国通敌不论真假,都要被处死。对于叛国通敌的惩罚有时不仅限于处死,而且到了污辱尸体的程度。叛国通敌者常被切碎腌制,以便以后食用。统治者希望通过野蛮的食人作为手段,达到制止造反的效果。
《史记·黥布列传》记载,公元前一九六年夏,刘邦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杀死,切碎作成肉酱,并把这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
在王莽的新王朝末年,他的反对者打倒了这个汉王朝的篡位者,并把他分尸。人们割了他的头,挂在宛城的闹市,还将其舌头切了分吃。
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国王陈霸先杀了父亲,而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陈国的隋军。陈国兵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陈霸先的尸体,焚烧了他的尸骨,并为了发泄仇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
隋王朝皇帝杨广以不忠的罪名逮捕了斛斯政,并把他肢解烘烤,制成食物。杨广要斛斯政的同僚们吃他的肉,有的吃得比自己所得的一份还多,有的则不肯吃。吃得多的人因此而受到褒扬,并受赐大量的贵重赏物。在那个时代,受命食用人肉,通常被认为是下级向上级表示忠心的行为。换句话说,不忠的官员要被诛杀并被同僚所食用。
李隆基在位时,宦官杨思勖杀了受贿的牛仙童。李隆基对这个腐败的官员大怒,降旨殊杀他。根据惯例,这样的官员应该以最残酷的方式杀头。《旧唐书》非常生动地描述了行刑的过程:“内给事牛仙童使幽州,受张守珪厚赂。玄宗怒,命思勖杀之。思勖缚架之数曰,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杨国忠对安禄山叛乱的爆发负有部分责任。安禄山攻入长安,李隆基和杨玉环为了安全向西南逃跑。士兵们在陕西马嵬驿(今兴平)发生哗变后,李隆基被迫杀死杨玉环,而杨国忠也被一箭射死。随即,他的肉被分发给兵众,愤怒的士兵把肉吃得干干净净。
南梁武将侯景及其副将王伟叛乱,被梁王朝大军击败。侯景死后,王僧辩剁下侯景的双手送给齐文宣。王僧辩还在侯景的腹中放了五斗盐,以防腐烂。侯景的尸体运抵建康(今南京)后,人们把他的尸体切成碎块煮成汤。侯景的妻子凓阳公主是梁朝武后的孙女,也被民众杀而食之。
公元911年,九月,刘守光准备称帝,将佐多以为不可。守光大怒,将进谏者孙鹤“伏诸质上,令军士剐而啖之”。
北宋武将王彦升对入侵的西方游牧民族的报复,是用手将俘虏的耳朵揪下来,大嚼着下酒。受到迫害的人浑身是血,战栗不敢动。前后受此酷刑的人有几百个。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
詹良臣任缙云县尉时,因抵御盗贼而被俘。盗贼要他投降,他破口大骂,激怒了盗贼。他们从詹良臣身上割下一块块肉,逼他当众吃下。詹良臣一面吐一面骂,至死骂声不绝。每个在场的人都为他的惨死而落泪。这种惩罚是逼迫受惩罚的人吃自己的肉,含有极大的羞辱性质。
公元1131年,刘起起义军攻入孙知微镇守的舒州,并占领了该地区。孙知微被俘后,“不屈,忠怒,脔而食之”。
4、出于报复而吃人骨肉内脏
同样,出于个人原因的报复,也是食人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古人长期以来认为,应对伤害过自己、特别是伤害过自己家人的敌人进行报复。
《礼记·檀弓上》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是儿子的“天”,因此必须报仇,不可与其敌共处于天下。杀人还不足以泄愤,作为惩罚,仇敌应被仇敌应被完全彻底地吃掉,包括骨、肉、心、肝等等。
西晋末年,中国有十多个国家兴起和衰落,都里为了政治权力而争斗,并由此引来了南北朝的混乱时期。正是在这一动荡时期,马权杀了綦毋翊,因为后者杀了马的兄弟,据说马权吃了綦毋翊的肝。阴平太守谯登利用流寇的力量,杀了巴西太守马晚,并且吃了他的肝,同样是为了给父亲报仇。
东晋初年,赵胤杀了杜曾,并吃了他的肺和肝。大约是在同一时间,出于同样的原因,谢混活捉了杀其父兄的张猛。他为了报仇,对其“刳肝生食之”。
南梁萧纶骄纵跋扈,受到父亲萧衍责备。他怀疑是何智通告的状,便派心腹爪牙在街巷中将何智通刺死。后来这些凶手被抓获,何智通的儿子何敞之把他们装在车笼里,四面架上火,烧的焦熟。何敞之还用车拉上钱,并备置了盐和蒜,雇人来吃他们的肉。每吃一块肉,赏一千钱。顷刻之间,被分光吃净。
武则天在位期间,著名的酷吏来俊臣死后,朝廷下令把他陈尸闹市,让民众分食其肉。片刻之间,民众就把他抢食而光。民众还对他的尸体做了异乎寻常的凌辱,以泄其忿。例如,他的两个瞳孔被从眼球中挤出来,皮被剥掉,肚子被剖开,心脏也被掏了出来。
后晋末年,大将张彦泽叛向降新兴的辽王朝。后来因为任意劫掠,他被耶律德光处死,晋人“争破其脑,取其髓,脔其肉而食之”,“扯裂蹈践,斯须而尽”。
南宋时期,著名的抵抗金兵、保卫南宋的将领岳飞,捉到一个汉人奸细,在扬州府衙门前当斩首。这是对于任何想当奸细的人的公开警告。围观的人们把死人碎尸并食用,以发泄对卖国者的仇恨。有的人来迟了,则从尸体上割食任何部分,包括心和肝。
忽必烈在位期间,有个贪官阿合马被人刺死。元大都百姓和士兵怒而食之,狂舞痛饮三天三夜以示庆祝。据说当时京城里的酒因此而全部售磬。
朱厚照在位期间,宦官刘瑾滥用权力,犯了一系列罪行,因此被处凌迟。凌迟执行后,他的肉被公开出售,每个人都获准买一小块肉食用,作为报复。
而1895年8月,广东一个村子为水发生了激烈争执,武装冲突给双方带来了死亡。被俘的村民被杀死,他们的肉,包括心和肝被分发给胜者一方食用。甚至胜利一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参加这一人肉“盛宴”。
5、追求精神满足的嗜人成性者真正的嗜人成性的行为,与仇恨、求生等毫不相干,嗜人者只是为了得到精神的满足。
战国时期,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东晋末年,有一名叫孙恩的海盗在东南沿海大事抢掠。每当他在袭击中捉到县令后,就把他杀了,大家便割其肉吃。部分肉则晾制或用酒或盐腌制成食物。这些加工过的肉和骨头,通常在三个月以后食用,并把这类肉食分发给死者的妻子儿女吃。如果妻子儿女不愿食用自己亲人的肉,他们就会立即被杀死。在这种情况下,行刑的过程非常野蛮,甚至有时将受害人当着亲人的面分尸。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他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
王继勋是赵匡胤的明皇后的同母弟,他依仗权势,嗜杀成性。他被解除兵权后,常怏怏不乐,便把怨气发在无辜者身上,“专以脔割驻婢为乐”。一天大雨冲坏了围墙,群婢逃了出来,状告到赵匡胤那里。他再次被削创官爵。后来他任职西京,更为残暴,常买民家女子,稍不如意,“即杀食之”,然后把尸骨装在棺材里抛到野外。女人贩子和卖棺材的“出入其门不绝”。长寿寺僧人广惠常和他在一起食人肉。后来,王继勋、广惠和尚以及十几名人贩子都被赵光义杀了,洛阳市民拍手称快。
朱元璋在位时,因常遇春屡立战功,便赏赐给他一个美丽的侍妾。这个侍妾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常遇春对此欢喜异常。常遇春的元配对侍妾的这双手非常妒忌,就把她的手砍掉了。常遇春为此大怒,但他更怕朱元璋发怒。当朱元璋问到该侍妾时,常遇春向朱元璋如实禀报了所发生的事情。朱元璋却没有任何发怒的迹象,只是说这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朱元璋没有安慰常遇春,却赐常遇春一杯酒。但在同时,朱元璋却暗地派了几个军官去常遇春家,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块,由朱元璋分发给众大臣。并告诉他们:这是恶妇的肉。朱元璋还亲自赐给常遇春一块其妻的肉,常遇春受到极大震惊。他不敢回家,并多日生活在恐惧之中。
6、为了治病而吃人肉
隋代的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汴渠的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的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着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
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某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xx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某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
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
……
我所知道的国外人类学家对食人族的研究
食人族关于人吃人的研究应该属于哪一个人类学研究的亚领域才是正确的?是经济系统、政治、宗教、文化生态学、符号论和思想方法、分类法——还是人类学的自我反省?让我描绘出关于人吃人的研究中的一些最显著部分的轮廓吧。一些学者,包括马文·哈里斯,坚持认为被设想普遍存在于阿芝台克人(Aztecs)中的人吃人现象是因为缺乏蛋白质的缘故;而另一些人,特别是萨林斯,则认为那里有充足的蛋白质可以选择,而仪式上对人类心脏的消耗更多地是一种强烈的宗教行为。
根据列维-斯特劳斯的符号理论,不同种类的食物之间、煮熟的和烤熟的食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种相反的二元对子(a binary pair of oppositions)。为了与这个模型相一致,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很可能是这样:同族相食(他们吃死去的亲戚的部分身体)会煮熟了吃,而异族相食(他们吃敌人的身体)会烤着吃。
为了验证这个“假说”,哈佛大学的人类学家保罗·尚克曼处理了六十个被认为是食人族社会的资料,他发现,有17个是煮着吃的,而有20个是烤着吃的,还有6个既煮着吃又烤着吃,其余的使用了其他食用技术,包括烘焙。而且,尚克曼发现,在食用对象的分类和备办的方法之间没有相关性。
为了捍卫列维-斯特劳斯,必须提到的是,人类学关于食人族的报告是不确定的,而且一般都是二手资料。实际上,它们是如此地不确定,以致于威廉·艾伦斯在《吃人神话》中宣称,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人吃人这样一种文化习俗。他参考的所有资料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弱点和矛盾之处。
如,对于西班牙征服者来说,将阿芝台克人刻画成残忍的食人族可以证明前者摧毁后者的先进文明是正当的。艾伦斯参阅了大量人类学研究,却没有发现一例可靠的目击食人族的说明。他指出,许多民族编造故事说他们的相邻部落是食人族,这也许可以说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分布广泛的人对食人族信以为真。他宣布,事实上,食人禁忌可能和乱伦禁忌一样普遍。
如果艾伦斯至少是部分正确的,食人族就应该与分类法相关,但不是食物分类法。相反,它涉及的是人的分类,并且,不论人类学家还是其他人,都参与了这种分类。
-
公孙弘,生于公元前200年,山东人,年轻时为狱吏,因犯罪被罢免。当时家中贫困,为了生活他不得不以放猪为生。40多岁时,他开始学习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60岁时被征为博士。出使匈奴因不合汉武帝刘彻的心意被免职。在他70岁时又参加考试,太常(祭祀部长)把他的成绩评为末等,刘彻却把他提升到第一,任命他为研究官(博士)。他曾经担任左内史(北长安市市长)、御史大夫(最高监察长),官至丞相,封平津侯。80岁时死于丞相任上。
史书上说,70岁的公孙弘丰仪魄伟,深得刘彻喜爱。可见,他的外貌相当出众。
公孙弘在金銮宝殿朝会提出建议时,只列举事实跟理由,让刘彻自己选择决定,避免面对面争执。公孙弘对任何事情,即使持反对意见,在刘彻面前,并不坚持。他经常跟汲黯要求刘彻特别召见——不在群臣面前发言,以保守秘密,都由汲黯先开口,而由公孙弘补充(先开口的承担风险,补充发言的不仅安全,而且显得水平更高)。刘彻越来越器重和亲近公孙弘。
有人说,刘彻宠幸公孙弘,使人想到刘邦宠信陈平。不同的是,刘邦欣赏陈平的谋略,而刘彻只喜欢公孙弘的善体人意。
公孙弘曾经跟部长级以上官员(公卿)共同提出一个Program,可是,见到刘彻后,刘彻不赞同,他立刻也不赞同。汲黯曾经当着刘彻的面,揭穿他的假面具,说他奸诈,不忠。刘彻问公孙弘,公孙弘回答说:“了解我的人,认为我忠。不了解我的人,认为我不忠。”刘彻相信他的解释,待他更好。
关东大侠郭解,睚眦必报,成为地头蛇级别人士。刘彻得到报告,下令逮捕。但经查,罪不至死(县政府奏报:郭解无罪)。可是公孙弘建议:“一介小民,随意行侠乡里,好象官兵执行职权,(他的门客)竟然为一句话杀人,郭解虽不知道,比他知道的罪更重!应以‘大逆无道’法条处理。”于是把郭解家族,全部诛杀。
主父偃本来很受刘彻重用,他曾经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齐王刘次昌,但被刘次昌的老妈纪太后拒绝。于是主父偃向刘彻建议:“齐国临淄人民富饶,超过长安。除非是皇帝的亲弟弟或儿子,其他人不应该在那里当王(刘次昌是刘彻的远房堂侄)。又听说刘次昌跟他姐姐淫乱,请乘机整顿。”于是刘彻派主父偃去当齐国宰相,处理此事。刘次昌被查处淫乱属实,服毒自杀。主父偃年轻时逗留燕、齐、赵,都受到冷落,得势之后,一连摧毁了燕、齐。赵王刘彭祖恐遭报复,就上书刘彻,检举主父偃接受封国贿赂。刘彻大怒,召回主父偃,投入监狱。主父偃承认接受了封国贿赂,但是并没有胁迫齐王自杀。刘彻本来要赦免他,可是,公孙弘说:“齐王自杀,他没有儿子,齐国封国撤除,由中央政府收回,改设郡县。如果不杀主父偃,天下人会误认为中央政府贪图齐国土地。”于是屠杀主父偃全族。
公孙弘不仅工于谄媚,而且工于毒计。轻淡的几句话,就让别人全族被灭。公孙弘八面玲珑,貌似忠厚长者,除了关心自己的官位外,什么都不关心;非要关心的话,只关心陷害同僚。
刘彻曾在御前会议上,命朱买臣等就设置朔方郡一事,跟公孙弘辩论。朱买臣等列出十条利益,公孙弘目瞪口呆,不能驳倒一条,于是道歉说:“我是山东乡下佬,不知道设立朔方郡对国家是这么重要。……”
公孙弘虽身为高官,却仍盖布棉被,每顿饭只有一个荤菜。汲黯抨击他说:他位居三公,工资够高的了,却如此如此,说明他心怀狡诈。刘彻转问公孙弘,公孙弘道歉说:“是有这种情形。高级官员中,跟我友情最好的,没有人超过汲黯,他今天在御前指责的这些话,正说中我的私心。我确实有心沽名钓誉。不过,要不是汲黯这么忠心,陛下又怎么能够知道?”刘彻认为公孙弘谦让,更加尊重他了。
公孙弘真是官场中的第一流人才。在可以扳倒对方时,毫不留情。发现扳不倒对方时,则立刻低姿态。上面这件事,如果他理直气壮、横眉怒目,驳斥汲黯,也不是不可以,但可能会使刘彻认为他是在装。不如干脆承认自己沽名钓誉,赞誉一下汲黯,同时也暗赞刘彻用人之明,一箭双雕,更为高明。
董仲舒为人廉洁正直,认为公孙弘专拍马屁。公孙弘怀恨在心,正好,胶西王刘端骄傲放纵,屡次触犯国法,谋杀了好几个封国的高级官员。公孙弘于是推荐董仲舒继任胶西国宰相。董仲舒不愿送死,只好以患病为理由辞职。
汲黯不断攻击儒家学派,而且屡次当面给公孙弘难堪,公孙弘准备抓住他一个过错,诛杀报复,于是对刘彻说:“首都长安特别市辖区里,住着很多贵族和皇亲国戚,非常难以治理。除非拥有重望的高层官员,不能胜任,请任命汲黯当右内史(首都长安特别市长),最为合适。”刘彻批准。(后来发生浑邪王事件,汲黯被刘彻疏远……)
公孙弘外表看起来是一位忠厚长者,但心机很深。凡跟他有过不愉快的人,无论时间多久,虽然现在跟你亲密得如同生死之交,最后他仍会找机会报复。
-
2008-01-14
秦汉时期某些奇怪的法律法规 - [认真]
史书真是博大精深,可以从很多角度挖掘到丰富的资料和论据,比如,冤狱(太多了)、战役(巨鹿)、名将(韩信)、良臣(张良)、明君(刘恒)、昏君(嬴胡亥)、名小人(赵高)、名女人(吕雉)、乱伦(刘盈张嫣)、酷吏(尹氏家族)、法家儒家之斗……,奇妙的是,同样的事件可以用来支持不同的观点。看看杨雄、班固、司马迁、荀悦、贾谊、司马光、王夫之、柏杨等人对同一历史事件的不同评注,真是精彩纷呈。
上面提到的都是大人物、大事件。而小民的日子其实更不好过!以下简单列举秦汉时期的一些奇怪的规章制度,挂一漏万。
1、秦政府征召去边防服苦役的男子分为以下几个梯次:
第一梯次是罪官、赘婿、商人。
第二梯次是曾经当过赘婿、商人。
第三梯次是祖父母、父母曾经当过赘婿、商人。
第四梯次是他们的左邻。
第五梯次是他们的右邻。
评论:男人千万别倒插门!要查你的右邻的祖宗三代,然后是左邻——远亲不如近邻,就是这个意思。
2、五刑:一,先在面上刺字;二,削鼻;三,砍下双脚脚趾;四,用鞭子抽死;五、斩首,剁成肉酱。
评论:李斯,缔造大秦帝国的大功臣、三十年的秦国宰相、法家学派巨子,竟以五刑而终!
3、公元前173年,汉文帝刘恒下令:侯爵的妈、侯爵的老婆、亲王的儿子们以及部长级以上官员,不准擅自逮捕人民及擅自征收税捐。
评论:这条命令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这个命令反证了被禁止的这些事实的存在;二、这个命令没有禁止侯爷本人和王爷本人擅自逮捕人民和擅自征收税捐,那么,他们的老妈和老婆只要通过儿子或丈夫的手,仍然可以达到目的。
4、西汉政府法律:三个人无缘无故在一起饮酒,罚银四两。平民不准穿某种衣服,不准住某种房子,不准戴某种装饰,不准乘坐某种车辆——商人甚至根本不准坐车,但允许乘船。
(未完)






